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
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嘉政发〔2009〕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80号)和《中共嘉兴市委关于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嘉委〔2009〕2号),深入实施新型工业化战略,切实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年来,我市工业保持快速增长,已成为全市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领域、人民群众创业创新的主要阵地、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但是,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步伐的深入推进,国际国内发展环境正在发生一系列带有转折性、阶段性特征的新变化,我市工业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而与此同时,我市工业长期积累的素质性、结构性矛盾还较为突出,产业层次和产品附加值总体偏低的格局尚未根本改变,主要依靠大量物质资源和能源消耗支撑的增长模式仍占主导地位,原有的发展路子难以为继。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已刻不容缓,这是有效化解我市工业发展过程中各种困难和挑战的有效手段,是实现工业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治本之策,也是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之举。必须认识到,经济形势越严峻,工业发展越困难,也越蕴藏着机遇,要积极化被动为主动,化压力为动力。各级各部门必须切实增强加快转变工业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紧迫感、责任感,全面推进我市工业的转型发展。
(二)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以创业创新为动力、科技进步为支撑、结构调整为主线、节能减排为导向,发展培育主导产业,加快构筑新的产业高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提升,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工业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高我市工业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把我市建设成为长三角地区全球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为全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作出积极贡献。
(三)基本原则
——坚持“保稳促调、标本兼治”的原则。既努力化解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更着力解决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素质性矛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原则。既强化政府在规划引导、公共服务和政策扶持等方面的调控和推动,更发挥企业在转型升级中的主体作用,按照市场规律调整经济结构。
——坚持加大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原则。既把抓工业有效投入作为工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抓手,用高水平的增量来激活和带动存量优化调整,增强发展后劲,更坚持把提高自主创新作为工业转型升级的中心环节,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坚持产业集聚、推进集群集约发展的原则。既运用先进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产业集聚,更着力推进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提升,提高园区建设能级,加快落后技术和生产工艺的淘汰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四)主要目标。确保工业平稳较快发展,工业发展方式转变取得明显成效,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为构建具有嘉兴特色的现代工业体系打下坚实基础,力争工业转型升级走在全省前列,加快实现工业发展动力从资源消耗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转变,产业结构从低附加值的一般加工业为主向高附加值的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转变,企业经营方式从粗放经营为主向集约经营为主转变,产业组织形态从传统块状经济为主向现代产业集群为主转变,资源利用和节能减排等指标继续保持国内先进水平。
到2012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中重工业比重超过55%。工业增加值达到1500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1.8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2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产值率达到25%以上。亩均工业增加值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20%以上。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确保“十一五”期间下降20%和削减15%的基础上,继续实现下降。力争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二、实施“1244”工程,加快工业结构优化升级
实施“1244”工程,加快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即: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两大支柱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培育发展四大新兴产业(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和生物工程),提升发展四大传统产业(纺织、服装、皮革制品、化纤制造)。
(五)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围绕先进制造业发展需求,加快发展科技研发、市场物流、创意软件、信息服务、总部经济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建设综合物流园、科技创业园、软件产业园、文化创意园等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以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为重点,加快培育一批服务外包企业。鼓励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将工业企业生产辅助服务、售后服务、生活服务等外包给社会专业化服务企业,积极发展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的科技咨询、管理咨询、商务服务、检测认证、设备租赁、会展服务、品牌策划、人才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企业。加大生产性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放宽市场准入,引导资源要素配置向生产性服务业倾斜,以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进工业的转型升级。
(六)大力发展两大支柱产业。在电子信息产业领域,重点发展集成电路、信息和通讯设备制造、光电显示、通信网络、光机电一体、新型元器件等产业,注重发展无线传感网络、软件及信息服务等新兴产业。在装备制造业领域,重点建设重大成套和技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大力发展重型装备、高技术装备、交通运输装备及配套产业。
(七)培育发展四大新兴产业。在新材料产业领域,重点发展新型工程塑料、功能高分子材料、高性能磁记录材料,高性能特种纤维、新型包装材料、特种玻璃、特种密封材料等。在新能源产业领域,积极引进一批硅材料制造、中高端电池制造、电力电器制造等生产企业,加快构建完整的光伏产业链,做大做强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在节能环保产业领域,做大半导体照明产业,加快发展节能降耗、污染处理技术及设备的开发与制造。在生物工程产业领域,重点开发医药生物、医疗仪器以及轻工和化工生物等。
(八)提升发展四大传统产业。采用先进技术、先进标准、新型业态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打造配套完善的现代纺织产业链,加快服装行业品牌战略实施,鼓励皮革产业产品创新,实现化纤业从数量型向技术、规模、效益型转变。积极引导传统产业向加工与设计、品牌结合转变,重点以技术管理为支撑,以品牌建设为龙头,以调整产品结构为主线,以技术改造为切入点,着力改变特色优势产业产品主要依赖于低成本低价格进行市场竞争的局面,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着力改变特色优势产业中大量企业依赖从事贴牌生产的经营方式,加快中小企业从原始设备装配商(OEA)和原始设备制造商(OEM)向原始设计制造商(ODM)和原始品牌制造商(OBM)转变。
三、突出工作重点,推动工业发展方式转变
(九)着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增强核心竞争力。继续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探索建立企业间联合研发中心,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充分发挥嘉兴科技城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引擎”作用,鼓励建立各类行业、区域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提高整个行业(区域)的创新能力。着力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新兴产业基地建设,提高孵化器孵化毕业率。大力培育一批能代表我市工业水平、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加快培育“专精特新”的行业龙头企业、科技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提高战略规划、生产组织、技术开发、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基础性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品牌战略,支持企业创建全国乃至国际知名品牌,整合众多无牌加工企业的生产能力,努力培育知名区域品牌。鼓励并支持企业参与国内外标准制(修)订工作,提高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重。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以大中型企业和龙头企业为重点对象,以主辅分离、整合提升为主要内容,分离融合发展一批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组织开展工业转型升级示范企业活动,着力培育一批在技术自主创新、发展经营模式创新、节能减排等各领域绩效显著、引领带动作用明显的转型升级示范企业。
(十)着力提升产业集群发展能力。推动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提升,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区,切实提升资源要素集约利用水平。促进产业和企业向开发区、工业园区集聚,着力构建各类综合服务平台,使各类园区成为产业集群的核心区域,加快形成现代产业集群。启动块状经济提升示范区建设工作,确定一批区域块状经济作为试点单位,探索不同产业、区域和发展条件下块状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路径。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区,集中可利用要素,以新兴产业为主攻方向,加强产业规划,完善产业政策,大力引进一批优势企业和项目,加快推进新兴主导产业基地建设。重视资源集约利用,鼓励企业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提升土地等各类资源的集约利用水平。落实《嘉兴市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意见》,分批淘汰消耗大、污染重、产出低的落后产能。
(十一)着力提升发展平台承载能力。加快推进省级开发区、市镇工业园区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集聚土地、金融、人才、创新等要素,夯实新一轮发展基础。积极规划新的大平台建设,切实以大平台推进产业大发展。全力做好整合提升工作,进一步增强项目承载能力,充分发挥省级经济开发区的龙头带领作用。强化市镇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瞄准特色产业,集聚重大项目,培育产业集群。进一步加强市镇工业园区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构建行业技术、产品检测、电子商务等中心,逐步形成用工、培训、融资、物流等综合服务平台。选择若干个工业园区作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试点。继续做好嘉兴科技城、浙江(嘉兴)科技孵化城等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切实增强工业创新发展能力。
(十二)着力提升重大项目带动能力。重点抓好零增地技改、存量提升、结构调整、创新成果产业化、生产性服务业等重大工业投资项目,每年编制重大工业项目年度计划,优先保障亿元以上重大投资项目的资源配置,按照综合管理和对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动企业抓紧实施一批对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积极推动作用的重大工业项目。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推进协调机制,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产业规划、空间布局、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十三)着力提升对外开发开放能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利用内外资方式,坚持实施“大项目带动”和“产业链招商”策略,瞄准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中央企业和国内行业龙头企业,重点引进高新技术产业、高端制造业和研究开发基地项目,引进先进技术、先进管理和高层次人才。优化贸易方式,逐步实现由贴牌向品牌、由产品贸易向服务贸易的转变。积极鼓励企业“走出去”,通过跨国并购、项目投资、设立机构等开拓国际市场。在大力稳定工业品出口的同时,把握扩大内需的机遇,开发适销对路产品,大力拓展国内市场。
(十四)着力提升节能方式创新能力。建立健全工业项目的节能评估和环境评价制度,新建工业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污染物排放量一般不得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未通过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不得开工、验收,从源头上限制消耗大、污染重、产出低项目的进入。抓好重点用能和排污企业的节能减排技改项目建设、合同能源管理等工作,扩大合同能源管理应用领域,推广节能“四新”技术,依法推进集中供热范围内燃煤蒸气锅炉的淘汰步伐。扎实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企业提高工业“三废”的综合利用率。以工业循环经济理念推动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过政策引导,鼓励重点耗能、耗水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生产或使用有毒有害产品以及节能减排长期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四、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保障措施
(十五)做好工业转型升级的统筹规划。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以“两分两换”试点工作为契机,科学合理布局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重点发展区域。按照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企业搬迁与产业集聚相结合的总体要求,统筹兼顾“退二”与“进三”,完善产业布局。按照国家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省十二个行业转型升级规划,制订我市主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和2009~2012年重大工业项目规划,明确目标定位、总体布局、发展导向以及相应的配套措施。加强各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及产业规划等其他规划的衔接。做好各类园区发展规划的研究、修编和实施工作,加快市镇工业园区建设,加快形成“一镇一品一链”发展格局。
(十六)加大对工业转型升级的财政扶持力度。统筹安排现有市级扶持工业类财政性资金,建立市区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并在原有资金基础上,2009年到2012年,每年再增加一定资金,重点用于产业集群培育、企业技术改造、企业技术和管理创新、节约能源资源、国内市场开拓、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等,同时鼓励更多的企业申报国家和省各类财政补助。
(十七)加大对工业转型升级的金融支持力度。完善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搭建对接合作平台,主动向金融机构推荐符合我市工业转型升级要求的工业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金融创新,继续开展排污权、出口退税、保单、仓单以及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规范发展股权质押贷款。优先安排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支持担保机构发展,每年评选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业绩突出的担保机构5家,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奖励。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优先支持符合转型升级方向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以及上市公司再融资。鼓励中小企业境外融资。探索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加快建立市级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参与对我市鼓励发展产业领域的股权投资。通过并购贷款、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规范发展民间融资等多种形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十八)认真落实工业转型升级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完善落实税收扶持政策,宣传和落实好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在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方面,允许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对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方面,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设备投资额抵扣应纳所得税额,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资源综合利用收入减计收入总额等;在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鼓励企业“零增地”技改,对企业利用老厂房翻建多层厂房和利用厂内空地建造三层以上厂房,在项目满足规划、消防等相关规定要求的,其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的地方留成部分,经批准可予减征或免缴;建成使用后次月起3年内,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税务机关批准,给予减免房产税照顾;对主辅分离后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经批准给予减征,技术开发费可加计扣除,试点物流企业开展物流业务按其收入性质分别核算,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等等。
(十九)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人才环境。加大企业经营者的培训力度,利用嘉兴市企业经营管理学院、嘉兴企业家创业创新论坛、嘉兴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等服务平台,举办各类培训、专题讲座、工商管理知识提高班,开展成长型企业和初创型企业创业辅导和培训,建设一支高层次的经营管理队伍、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及高技能的产业技术工人大军。抓住全球金融危机人才流动加快的机遇,积极引进国外高级人才。支持通过商业保险等途径,为在企业从事技术开发的高层次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通过增加财政投入、优化城市教育费附加使用和表彰奖励等,鼓励支持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鼓励事业单位人员自主创业或到企业工作,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进一步加大投入,抓紧建设一批人才公寓。
(二十)改进政府对企业的服务。推动行业协会规范发展,进一步发挥其在促进行业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完善产业指导信息发布制度,加大涉企政策宣传力度,引导企业生产经营以及各地工业转型升级。继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和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十一)形成合力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工业转型升级的组织领导,将市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合力。分年度提出具体目标、落实工作措施,切实把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工业经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充分体现转型升级的要求。
五、其他
(二十二)各县(市、区)政府和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工业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政策措施;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
(二十三)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八月二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